【理事长单位】长江委推进流域跨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
2025年8月19日
近日,长江委组织开展了长江流域跨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成果审查,听取了编制单位关于汉江、乌江、金沙江、岷沱江、洞庭湖、鄱阳湖、长上干区间、长下干区间和嘉陵江等9个流域跨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的汇报,对断面生态流量目标、调度方案、监测及预警、监督评估与实施保障等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跨省河湖及其上的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工作的通知》要求,长江委制定印发了长江流域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分工方案和2025年度实施方案,建立委内和省区联络机制,强化工作调度与技术研讨,开展四川等10省(直辖市)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调研,有力有序推进长江流域跨省河湖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确保各阶段任务目标按时完成。
下一步,长江委将根据审查意见,进一步完善长江流域跨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
(来源:长江水利网)
